翟伟民在八九学运期间,曾任北京经济学院驻北高联常委,六四后遭通缉,后因筹建地下组织、筹办六四事件纪念活动而转罪被捕,被控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三年半,出狱后继续推进民主,又多次遭拘押。但翟伟民表示不会选择出国,只会留在大地从事与维权无关之专业工作,而他六四前后完全不会受到任何媒介采访。
六四一周年前,翟伟民曾宣布进行着有效的抵抗活动,于1990年5月在新疆被捕。1992年2月以“反革命宣传煽动罪”被判刑4年,先囚于北京市秦城监狱,后转往河北省第一监狱。1993年9月13日获释。1994年3月再被捕。 同年5月26日,他与王丹、马少方、邵江、李海、郑旭光和郭海峰联署一封致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请愿信,要求对天安门事件给予重新评价,释放因这个事件至今仍被关押的人,抚恤死难者的家属。1998年10月23日,他和其他三名河南异见人士签署一份申请成立“中国民主党”河南筹委会的申请书,寄到北京的中国民政部及河南省民政厅。1999年1月26日早上8时,翟伟民被新安公安局人员从家中带走,至晚上10时,3名公安将他押回家中搜查了约半小时又将其带走。据翟伟民家人表示,翟伟民中午曾在派出所绝食,抗议当局无故将他拘留,现已获释。他被公安列入长期监视名单。2004年5月30日,他被警告不得离开家门。
翟伟民表示不会选择出国,他表示只会留在大陆从事与维权无关之专业工作,而他也不接受任何媒介采访。翟伟民现在河南洛阳一家私人企业工作,现为私人企业行政人员。